各市民政局、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省管社會組織:
現將《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鄉村振興局
2022年7月7日
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局性、歷史性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既是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重要體現,更是實現自身實干成長、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和廣闊舞臺。根據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民發〔2022〕11號)和國家鄉村振興局、民政部印發的《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方案》(國鄉振發〔2022〕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十四五”期間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黨中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動員引導全省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有效發揮社會組織在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方面的積極作用。從2022年至2025年,通過宣傳發動、規范引導、政策扶持、依法推進,培育一批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啟動一批社會組織幫扶合作重點項目,打造一批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特色品牌,推廣一批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先進典型,形成省市縣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推動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助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二、指導原則
(一)黨建引領,有序開展。加強黨對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確保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專項行動扎實有序。
(二)鞏固成果,有效銜接。按照“四個不摘”要求,引導社會組織在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加大技能培訓力度、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努力增強脫貧地區自我發展能力。
(三)加強指導,五社聯動。加強對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政策引導、統籌協調和規范監管,創新社會組織與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聯動機制,發揮資源、信息、技術、人才等優勢,以城帶鄉,以上率下,實現幫扶效益最大化。
(四)量力而行,務求實效。鼓勵社會組織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聚焦重點幫扶地區和群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合作計劃,認真履行承諾,持之以恒,求真務實,在參與鄉村振興中不斷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三、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專項行動的主要內容
各級鄉村振興、發展改革、民政、行政審批部門要聚焦“五大振興”,圍繞產業發展、人才培育、文化建設、生態保護、特殊群體關愛和鄉村治理等領域重點任務,深入開展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結對幫扶行動、打造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公益品牌行動和社會組織鄉村行活動,動員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戰略,依據各自章程、業務范圍和專長優勢,開展專業化、差異化、個性化特色活動,探索創新參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途徑。
(一)助力鄉村產業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要利用行業影響力,調動行業技術和信息資源,推動會員建立農村產業發展基地,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和新經營主體,促進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助力打造特色產業,搭建產供銷平臺,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
(二)助力鄉村人才培育。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和科技類社會團體要發揮專業、資金、技術優勢,積極開展科技服務、法律服務、社會服務等人才支持和教育培訓,擴展優化鄉村人才數量和質量,提升勞動者素質,以人才振興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民致富。
(三)助力鄉村文化建設。社會科學、文化體育類社會組織要在農村大力宣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積極開展送文化、送健康、送科學下鄉村活動,通過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村民精神面貌,煥發鄉村文明新氣象。
(四)助力鄉村生態保護。社會組織要廣泛宣傳環境保護理念和政策,推廣節水、節肥、節藥農業產業,積極參與鄉村綠化、植樹造林、環境治理、垃圾分類,改善鄉村人居環境,鼓勵社會組織為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提供支持,推動創建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五)助力鄉村社會治理。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機構、社區社會組織等作為鄉村組織振興的重要力量,要發揮自身優勢,圍繞鄉村社會治理積極開展活動,推動“德治、法治、自治”共同發力,推動困難群眾幫扶、志愿服務、矛盾糾紛化解等有效實施。
全省有一定實力和能力的社會組織,要依托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機制,積極參與省內“6+6”協作幫扶,以及對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和協作重慶、甘肅工作,聚焦20個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協作省市15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捐助、結對共建、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支持、消費幫扶等工作,幫助提升教育、醫療等公共事業水平,助力協作省市鄉村振興。
四、保障措施
各級民政、鄉村振興、發展改革、行政審批部門和廣大社會組織要從服務國家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性,周密動員部署,扎實組織實施。社會組織黨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要引導社會組織提高政治站位,踐行社會責任,踴躍報名參加。
(一)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各級民政、鄉村振興部門要通過在門戶網站設立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專欄等方式,搭建信息化服務平臺,“線上”發布鄉村振興規劃、政策、項目等信息,提高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供需對接成功率。市、縣民政部門要會同鄉村振興部門定期開展現場調研,“線下”組織開展項目對接會、公益博覽會、慈善展覽會等形式,促成社會組織鄉村振興資源供給與幫扶地需求精準對接。
(二)搞好項目庫建設??h級鄉村振興部門要通過摸底、走訪、調研、篩選,建成便于社會組織參與、聚焦困難群眾關切的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需求項目庫。民政部門要通過加大宣傳動員、舉辦展覽展示、組織公益創投大賽、開展實地考察等方式,組織本級社會組織提出項目方案,建立便于需求方“點單”、社會組織“接單”的供給項目庫。各市鄉村振興、民政部門統籌做好本地項目庫建設和共享推送工作。
(三)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各級民政、鄉村振興、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支持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宗旨的社會組織依法登記,推動有關部門將政策、資金、人才等資源更多用于農村社會組織發展。加強各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依法領辦創辦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四)加強工作指導。各級鄉村振興、民政、發展改革部門要完善幫扶合作機制,對參與鄉村振興的社會組織搞好跟蹤服務,指導開展調查研究,主動聯系當地對口部門、鄉鎮、村,搞好與第一書記等駐村幫扶力量對接,共同研究制定幫扶方案,通過“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等形式確定幫扶地點,科學動態調整幫扶內容,促進幫扶項目留得住、可持續、有成效。
(五)強化激勵引導。各級民政、鄉村振興、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每年組織開展培訓,大力表揚在鄉村振興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扶持資金分配時優先予以考慮,支持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在社會組織中設立鄉村振興專項基金。民政部門要把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納入年度報告內容,等級評估分值不低于50分,社會組織黨建示范點評選、評星定級、評先樹優要作為重要條件。
各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定期向省民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參與鄉村振興的省管社會組織要根據選擇的幫扶內容,分別與省民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加強對接,及時報送工作情況。各地在活動開展中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規定。